最酷的旅行-開蘭人的流金歲月EP1.卡早這支扁擔陪阮在工地擔磚仔趁呷,後來替人家義務抬棺材,一直 到扛不動了才和阮同濟退休。

卡早這支扁擔陪阮在工地擔磚仔趁呷,後來替人家義務抬棺材,一直 到扛不動了才和阮同濟退休

我8歲的時候剛好台灣光復(民國34年),爸爸媽媽是在甘蔗園認識,自由戀愛結婚,我是長子,有4位弟弟、3位妹妹,我與最小的妹妹相差了21歲,只有我沒唸書。

小時候家裡環境不好,父親患有白內障看不到,因此我7歲便開始到街上賣花生糖,一塊糖賣5角,9歲開始當長工,帶牛吃草、喝水,牛很聽話會自己走回家;12歲則改到母姨那邊工作,剪橘子花、種橘子、還有種地瓜;14歲開始去松羅溪學劈材,劈柴到當兵的年齡約20歲;做長工要住在那裏,一年重要過節才回家,端午節、七月半及過年這三個大節日。

因為家中兄弟多、父親也無法賺錢, 我決定入贅到鄰居介紹對象家,直到結婚後才見到老婆。老婆是歌仔戲的生旦,在下埔里的歌仔戲團,我們相處了五年、育有兩子一女,直到她29歲病逝,當時因無法負擔醫藥費,聖母醫院院長寫了一張借據,但沒有限定何時還、電話中也說不用償還,有能力再說;但向鄰居、親戚借的則需要償還。

為了養家,我去台北做小工、五點下班後繼續擔紅磚、睡工地,拼命的兼差賺錢。月中領薪水、月底搭火車拿錢回家,直到67歲才回到頭城工作,幫忙蓋房子、疊磚仔、抹壁,除了做粗工外,我也會義務去幫忙抬棺材, 每次會收到一點紅包。就這樣到近80歲,發現體力不夠才沒做了。

回顧一生,做小工那段歲月覺得很久、最難熬,但是現在覺得時光飛逝,一下子變歐吉桑,直到現在我還留著扛磚頭的扁擔——”竹公”,跟子女說是用這支扁擔才有現在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