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日照

 

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宜蘭縣頭城鎮,經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評估需求等級第二級(含)以上,並符合下列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55歲以上原住民
三、50歲以上失智症者(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49歲以下失智症者) 
四、失能身心障礙者
五、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急性後期整合照顧計畫之收案對象

 

服務規模

失智失能混和服務20人

 

服務內容

日間收托: 提供生活照顧、生活自立訓練、健康促進、文康休閒、營養餐食、護理服務、家屬支持及諮詢服務

 

服務區域

經宜蘭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宜蘭縣居民,以頭城鎮之服務對象為優先。

 

申請流程

一、家屬或失能者(老人、身心障礙者) 可親自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或各鄉鎮衛生所辦理日間照顧服務申請,或使用通訊軟體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網站進行線上申請,資料申請完成後 (約七個工作天) 由長照所人員聯繫評估失能者狀況)。

二、長照所受理案件,照顧專員到府評估失能者之失能等級。
三、由頭城當地之個管師與家屬聯繫,討論媒合資源,擬定/核准長照補助與計畫。
四、家屬可聯繫本機構,於服務前機構會前往家中評估失能者狀況。
六、開案正式提供服務
七、定期評估、複評

 

服務費用

依據衛服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辦理

 

聯絡方式

電話:(03)977-9636

傳真:(03)977-9915

業務承辦員:吳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