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IADL)評估,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之失能者,包含:

  • 65歲以上老人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 55 -64歲原住民
  • 50歲以上失智症者